全國綠色保險試點無論是部門協調、立法推動還是市場運作均邁出可喜步伐。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今天在向媒體通報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進展情況時表示,環境保護部將繼續推動相關立法,在國家和地方相關立法中寫進環境責任保險的條款,同時正在抓緊研究提出污染損害賠償標準。
到目前為止,湖南、江蘇、湖北、寧波、沈陽等省市試點工作取得成效。其中,2008年9月,在湖南省全國首個污染責任保險理賠事件圓滿完成。
關于如何進一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潘岳表示,近期,環境保護將抓緊研究提出污染損害的賠償標準,開發符合實際需要的產品。為此,環境保護部在2008年12月向各地環保部門印發了《環境污染事故調查表》、《環境污染事故損失明細表》,逐步建立和完善基礎數據庫。同時在易發生污染事故的企業、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危險廢物處置的企業、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和各類工業園區等領域開展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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