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判斷全球對環境的挑戰?如果光是靠全球環境協定的數量,這種形勢是很樂觀的。”聯合車副秘書長、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執行主任阿齊姆·施泰納說:“1972年斯德哥爾摩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召開以來,全球簽訂的國際環境協定已經超過500個。其中有一部分也是一些里程碑式的協定,如關于廢物排放、危險廢物、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的公約。總體來說,這些措施反映出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全球的很多國家政府及相關部門都在政策、目標和愿望上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即使是這樣,根據UNEP近日發布的名為《衡量進展——環境目標與差距》的報告又發現了一些新問題:盡管現在國內或是國外對于環境保護管理的規范和措施越來越多,各地各部門也表現出相當的誠意,但全球環境狀況依舊持續惡化,就拿我國的工業生產企業來說,即使很多生產企業對環境保護的意識有些提高,利用各種除塵設備來凈化生產中所排放的煙氣,但也不乏有少部分企業仍然把帶有粉塵的煙氣直接排放到大氣中,這就使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而對于既定目標,各地方的進展很不均衡。要改善環境狀況促進可持續發展,需要重新定義既定目標和實現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