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近幾年的環保產業發展迅猛,已然形成一定的規模,而為了我省的節能環保工作的全面實施,提高節能環保工作的裝備水平,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請推薦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設備(產品)的通知》,該通知說明在水污染治理、大氣污染治理、固體廢棄物處理、噪聲與振動控制、環境監測食品、清潔生產設備和環保材料與藥劑這七項治理設備的投入上可進行申報。這項通知的發布對我省的環保設備行業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看到我省的環保設備行業的廣闊前景。
該項通知的要求是:申報的設備必須屬于《“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中的重點治理項目的設備和產品。優先鼓勵發展污染控制與資源再生利用相結合的設備、廢氣廢物處理與節能相結合的設備、能適應更嚴格排放標準的環保設備、減少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設備、城市化進程所急需的重點環保設備和產品;供給能力相對滯后,提高其供給能力有利于滿足當前節能減排重點要求的設備和產品;滿足環保治理要求,效果比較明顯,有可靠運行實踐的產品;有較高的技術含量,填補國內技術空白,能促進環保產業的結構優化和升級,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產品;符合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環保市場重點需求,有比較廣闊發展前景的設備和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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